4)第1229章 夺门之变(一)_崇祯十五年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峰,妇女开始裹足。

  在这个时代里,妇女改嫁是一件相当丢脸的事情,虽然朝廷没有明令禁止,律法说“凡妇人夫亡之后,愿守志者,听。欲改嫁者,母家给还财礼,准其领回。”明中后期以后,南方地区丧偶妇女改嫁,也已经是比较普遍,名臣杨士奇,他的母亲就是改嫁的。

  但在山东,在北方的一些顽固省份,妇女改嫁依然一件相当艰难的事情。很多妇女只能是孤老终生,凄凉死去。

  所以,张氏的遭遇并非是孤例。

  娘家人也只能哑巴吃黄连,打碎了牙往肚里面咽。

  但不想张氏有一个弟弟,认为姐姐死的冤屈,遂将夫家一干人,告到了聊城县法院,认为是他们逼死了姐姐。

  县法官是一个刚刚上任的年轻的司法官,初生牛犊不怕虎,依“抢夺犯奸妇女罪”,判了夫家六人有罪,带头主谋要被流放千里!

  判决一出,县城哗然。

  夫家不服,上诉到东昌府。

  东昌府法院改判,夫家无罪。

  弟弟不服,又上诉到山东按察使衙门。

  山东按察使衙门,维持了东昌府的判决。

  案件原本到这里就结束了,不想张生并不放弃,他千里迢迢,跑到京师来告状。

  而且他非常聪明,没有直接到刑部、大理寺,而是先去了《三文日报》。

  于是,这件事就被捅了出来。

  随后在朝堂里掀起了风波。

  ---随着这些年改革的推动,隆武帝一直在有意无意的罢黜顽固的老官吏,启用思想开明的年轻官员,渐渐的,在朝堂上形成了一股改革开明派,他们对于妇女丧偶改嫁之事,趋向包容,因此,面对东昌府张氏一案,他们都认为聊城县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,后面的东昌府和山东按察使衙门,都是曲解了法律,或者是屈从了固有的恶俗。

  因此,他们主张重审。

  但另一派却坚决以为,东昌府和山东按察使衙门的判决是正确的,更何况,自大明开国起,就大力鼓励孀妇守节,张氏试图改嫁,已经是违反了良善,夫家问责,何罪之有?如果问责了夫家,以后是不是要放任妇女改嫁了呢?

  两派激烈争辩。

  但大明有律法,隆武帝有诏令,司法问题,不是行政官员可以关涉的,连内阁都不行,一切都得看刑部和大理寺。

  于是,战场转移到了刑部和大理寺。

  双方旗鼓相当。

  关键时刻,一个人站出来反对重审。

  其人叫姚文然。

  他是两春坊出身,是太子的老师,朝里朝外很多人都知道,他和太子走的极近,是为太子的心腹。

  案子闹的这么大,《三文日报》连日评论,太子不会不知道。姚文然站出来反对重审,事先不可能没有和太子商议。

  也就是说,姚文然所说,应该就是太子的意见。

  因为姚文然的关键所说,刑部大理寺遂定论,东昌张氏一案,不再重审,以山东按察使衙门的判决为最终判决。

  ……

  返京途中,隆武帝朱慈烺看到了这个案子,他眉头不由就皱了起来……

  ……

  腊月十六,隆武帝回到京师。

  太子朱和埕带文武众臣出京师二十里迎接。

  隆武帝问起京中之事,太子一一回答,隆武帝听后默默,因为太子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东昌张氏案。

  或许在太子看来,这不过是小事一件,用不着惊动父皇。

  ……

  最后一天,求月票~~~

  请收藏:https://m.aoyue9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