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78章 你的心真脏啊_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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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次的军制相当全面,包括了预备役制,兵役法,军队管理条例,退役制等等。

  陈景恪特别重视的文明治军,属于兵役法和管理条例办法范畴。

  兵役法还包括轮换制,军器军械管理,内部奖惩措施等等。

  以前军队的管理是很简单粗暴的,突出一个不把人当人。

  军人的日子能不能过好,全看上级是否做人。

  新法规对奖惩做出了详细规定。

  军官不能再随意处罚人,更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,设置惩罚方法。

  虽然有点理想化,执行起来会很困难。

  但还是那句话,有法规和没法规是完全不同的。

  而且能改善一点是一点,比什么都不做要强。

  预备役制属于之前已经制定好的方略,不过这次也做出了微调。

  总的框架没变,只在部分地方做出了微调。

  最大的调整是关于预备役的管理制度方面。

  朱元璋等人原本的意思是,按照省府县分级管理。

  省一级由都指挥使司负责,府一级设置一个新岗位,专门负责此事。

  然后县一级由县尉来负责此事。

  如此一来等级分明,管理方便。

  陈景恪却提出了反对:“没必要单独设立府一级机构,直接由都指挥使司管理县尉。”

  政府设立三级行政机关,是因为管的事儿太多。

  如果让省直接管理县,会非常的不方便,省里的官员也忙不过来。

  可是预备役的任务很简单,就是组织百姓参加一下军训,顺便展开一下思想教育。

  偶尔巡巡逻,协助维护治安。

  就这么点事儿,还要设置如此复杂的管理机构,太臃肿了。

  严重浪费国家的人力资源和财力。

  “而且军队管理要求的是快速便捷,一条命令必须用最短的时间传达到位。”

  “多了府一级机构,反而会导致信息传递变得复杂繁琐,关键时刻是很致命的。”

  “所以,最好不要设置府一级的机构,大不了多给都指挥使司配备几名官员。”

  这一番话成功说服了朱元璋等人,不再设立府一级的管理机构。

  预备役的基本单位是县级,由县尉负责,上一级单位是省都指挥使司。

  然后陈景恪又提出了第二条建议:“采用双重管理方式,县尉接受上一级单位和本地行政主官的共同领导。”

  “需要强调一下,是本地行政主官,也就是本县县令。”

  “上一级的知府,乃至更上级的布政使,都没有权利指挥。”

  朱元璋疑惑了:“你不是说军队管理要求简单便捷吗,为何还要双重领导?”

  “万一都指挥使司的命令,和本地衙门的命令相冲突怎么办?”

  陈景恪意有所指的道:“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”

  朱元璋是什么人,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,笑道:

  “你小子,奸诈。”

  很简单的道理,双重管理必然会出现‘听谁的’的争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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